第1660章(2 / 2)

这个长达6年的马拉松案件,希望工程方面的代理律师陈述原诉方的法律意见就花了两天时间。在此期间,青基会委托的香港事务律师不断向代理律师提供各种证据材料。代理律师以原诉人的诉状为基础,全面陈述了港媒诽谤希望工程的言词细节,文中涉及的具体事件的真实情况,文章给青基会带来的恶劣影响,指出该文具有极度的诽谤性,使人感到或者暗示原诉人青基会对基金管理有疏忽,或者不胜任。

律师的陈述与法律意见虽然很全面,但曾家辉在庭上还作了补充,他说:“这官司没有结束的6年,因为港媒的诽谤原因,内地公众给予希望工程的捐款额由增长了20多倍,而来自香港的捐款额却由出现了下降6年下降6倍的情况,这与媒体发表的不实文章关系巨大。”

打的是诽谤官司,双方本应就媒体文章是否构成诽谤展开激烈争论,但庭上首先争执的焦点却是赔偿方式,这在开庭之初就形成了一个小潮。

法官本想避开这一点,但曾家辉认为,媒体的不实报道导致内地青基会的声誉下降,在海外的捐款骤减。他指出青基会因此遭受的损失这6年至少几个亿,这使内地无数需要希望工程帮助复学的穷孩子失去了机会。因此,港媒必须承担赔偿责任。

面对这一要求,港媒当然不干了,对方的律师辩称:“青基会方面所提出的索偿方式证据不足,过于概括。这次诉讼只涉及香港人的捐款,其他海外捐款与本案无关,法庭不应受理。原诉人应当提出具体的个案以及个案涉及的金额才有足够的说服力。”

曾家辉亲自担当辩手,反对道:“青基会的捐款人都是潜在的,难以提供实质的损失数字。我们并非就每一笔具体捐款损失索赔,而是就名誉受损带来的一般性损失要求赔偿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