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志平说道:“按照正常办案程序,象这样的受贿案子,不能排除栽赃陷害的可能,为此如果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当事人知道这笔钱,只能进行调查,而不能立案采取留置措施。”
“既然、直接会对卢伟采取留置措施,应该是事先已经掌握了明显的证据,徐总,你是不是不知道卢伟还有其它的问题?”
徐柔语气坚定地说道:“我刚刚设法见到被留置的卢伟,我亲口问过他,除了这笔10万元的事情,还有没有其它的问题?如果有,我劝他赶紧坦白,我也不准备帮他了,毕竟是罪有应得。”
“卢伟说,他被留置了这么多天,自己反复回想过了,确实没有任何索贿和收贿的问题。”
“况且,由于卢伟一直没有交待问题,办案人员的情绪失控,他已经被打了,脸上红一块、紫一块。”
徐志平惊讶地接话道:“卢伟是省报首席记者,他们居然敢动手?”
徐柔拿出了当时用手机拍下的照片,徐志平感慨道:“虽然一直在强调不能对当事人动手,不能搞严刑逼供,但是总有人还是会去犯这样的错误。”
“看来,我们和律师行使监督权利还是很有必要的。”
“这样吧,你写个申请报告。大致意思是先介绍卢伟案子的基本情况,当然不要直接写明留置。”
“接着,写明有证据表明卢伟的人身受到了伤害,手机拍摄的照片要处理一下背景,否则的话,容易牵出帮你见到卢伟的人。”
“最后,由戴亚波或乐静提出,请求对你的当事人进行保护。虽然戴亚波名气很大,但在省城,我觉得还是乐静更吃的开。”
“这个申请报告,今天一定要给我。主要是明天上午,有一个检察长例会,我可以提出来进行讨论。”
“说实话,这也是我们深化监督职能的一项尝试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