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委办公室主任找到刘泰宁,询问他怎么办。
刘泰宁则让县委办公室主任去现场查一查都是什么人。
县委办公室主任去现场了解了一些情况,发现有十几个公职人员,还有一些公职人员的家属。
刘泰宁便进行吩咐:“查清那些公职人员是哪些单位的?打电话给他们的单位领导,让他们亲自来领人。”
“对于不肯回去的公职人员,直接予以除名。至于那些公职人员的家属,可以用同样的办法进行处理。告诉那些人,如果领不走他们的家属,就不用再来上班了。”
县委办公室主任去处理此事的时候,刘泰宁主持召开了东山县临时班子成员会议。东山县新上任的公安分局一把手向班子成员会议通报了调查情况。说是包括金光公司董事长在内的许多人已经涉嫌犯罪。
刘泰宁接着说道:“今天我们不进行举手表决,一个一个进行表态。每个人是什么意见全部记录下来,我将把这份记录交给市委。”
“各位,我已经下定决心,如果东山县解决不了这件事,我就去义东市公安局,请求他们派专案组下来解决。”
此时东山县所有的班子成员开始意识到刘泰宁根本不准备退。
此事如果真由义东市公安局立案审查,在座所有人员将无法插手。这样一来,许多处理的方式方法就掌握在别人手上。
现在就算退一步,刘泰宁即使抓一些人,只要金英光的东山县代表不罢免,警方仍然不能抓捕他。
另外,如果把事情控制在东山县本地,回旋的余地就能大得多。
于是刘泰宁最终强行通过了停止集资以及立案侦查的决议。